新華社北京11月27日電《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(2013-2017年)》日前發佈。《綱要》對今後5年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進行統籌安排,提出了指導思想、工作目標、基本要求、主要任務和落實要求,確定了一批黨內法規重點制定項目。
  這次編製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,在我們黨歷史上是第一次,是加強黨的制度建設的一項戰略工程。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,我們黨制定頒佈了一批重要黨內法規,為管黨治黨、執政治國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。新形勢下,黨的建設面臨一系列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,黨要管黨、從嚴治黨的任務更加繁重、更為緊迫。同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相比,現有黨內法規制度中存在的系統性、整體性不足問題日益突出,特別是有的基礎主幹黨內法規、配套性黨內法規和實踐亟需的黨內法規尚未出台,明顯滯後於實踐的發展和形勢任務的需要。黨的十八大對推進黨的制度建設、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作出了
  戰略部署。習近平同志多次強調,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,要按照於法周延、於事簡便的原則提高制度制定質量,要立體式、全方位推進制度體系建設,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。通過制定實施《綱要》,有計劃有步驟地統籌推進黨內法規制定工作,對於加強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,推進黨的建設制度化、規範化、程序化,提高黨的科學執政、民主執政、依法執政水平,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。
  《綱要》提出,在對現有黨內法規進行全面清理的基礎上,抓緊制定和修訂一批重要黨內法規,力爭經過5年努力,基本形成涵蓋黨的建設和黨的工作主要領域、適應管黨治黨需要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框架,實現基礎主幹黨內法規更加健全,實踐亟需的黨內法規及時出台,配套黨內法規更加完備,各項黨內法規之間協調統一,黨內生活更加規範化、程序化,黨內民主制度體系更加完善,權力運行受到更加有效制約和監督,黨執政的制度基礎更加鞏固,為到建黨100周年時全面建成內容科學、程序嚴密、配套完備、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打下堅實基礎。
  《綱要》強調,做好黨內法規制定工作,要堅持圍繞中心、服務大局,認真貫徹黨的基本理論、基本路線、基本綱領、基本經驗、基本要求,自覺服務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,服務於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;堅持憲法為上、黨章為本,保證黨內法規體現憲法和法律的精神和要求,並按照黨章確定的基本原則、要求和任務,推進黨內法規制定工作;堅持整體推進、突出重點,著眼於構建系統完備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,立體式、全方位推進黨內法規制定工作,並按照急用先立原則,抓住核心、關鍵、亟需制定的黨內法規項目,集中力量推進;堅持發揚民主、科學制定,確保黨內法規適應黨的建設和黨的工作需要,體現廣大黨員幹部意願;堅持改革創新、與時俱進,註重把實踐中的成功經驗和規律性認識上升為黨內法規,並及時修改同實踐要求不相適應的黨內法規;堅持嚴謹規範、有效管用,按照於法周延、於事簡便的原則,提高黨內法規制定水平,使規定更具有針對性、指導性和可操作性。
  《綱要》提出,要完善黨的領導和黨的工作方面的黨內法規,進一步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;完善黨的思想建設方面的黨內法規,為做好理論創新和理論武裝工作提供製度保障;完善黨的組織建設方面的黨內法規,著力提高組織工作制度化水平;完善黨的作風建設方面的黨內法規,為推動作風轉變提供強大動力;完善反腐倡廉建設方面的黨內法規,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;完善民主集中制建設方面的黨內法規,加快構建黨內民主制度體系。
  中央要求,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實施《綱要》作為推進黨的建設、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,擺到突出位置來抓,下大氣力把黨執政治國和自身建設的制度基礎夯實。黨內法規制定出台後,要著力抓好貫徹落實,加強宣傳教育,加大執行力度,強化監督檢查,完善懲處追責機制,真正做到有規必依、執規必嚴、違規必究。  (原標題:中共中央發佈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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